符合《条例》第七条第二款规定的“两店一年”证明审核要点:
特许人分公司、特许人子公司、店中店、特许人关联公司、特许人股东(控股51%以上)及其配偶开设的个体工商户、外国企业(含港澳台)委托投资的直营店
(一)分公司
1、成立日期:距备案申请日期至少已满一年
2、经营范围:应包含特许经营体系
(二)子公司形式的,
3、证明特许人在子公司中持股超过51%以上的、经工商登记确认的、持股时间超过一年的《章程》。
(三)店中店
1、特许人与卖场签署的租赁等合同(可能没有连续签署,但是有连续交费、履行的凭据亦可)
2、提交卖场经营范围证明文件(如全国企业信用系统网站截屏、营业执照复印件等)
3、合同实际履行满一年以上证明文件(如租赁费)
(四)特许人关联公司
1、母公司
(1)特许人工商登记《章程》,证明该母公司持有特许人股份超过51%以上、持股时间超过一年
(2)母公司营业执照,证明母公司成立时间满一年、经营范围包含特许经营体系
2、母公司的子公司
(1)上述母公司所需的全部资料
(2)上述母公司的其他子公司的工商登记《章程》,证明该母公司在该子公司持有股份超过51%以上、持股时间超过一年
(3)该母公司的其他子公司营业执照,证明该子公司成立时间满一年、经营范围包含特许经营体系
(五)特许人股东(控股51%以上)及其配偶开设的个体工商户
1、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和结婚证,证明业主系特许人持股51%的股东、或者其配偶
2、个体工商户从事的经营活动包含了特许经营体系
商业特许经营备案是特许经营的核心环节,是确保特许经营合法性的关键。它需要特许人向商务部门提出申请,并提供相关文件和信息,以证明其符合法律规定和商业标准。备案完成后,特许人将获得相应的许可证或证书,并在其商业活动中使用特定的标识,以表明其已获得合法授权并遵守相关规定。这一过程有助于保护消费者权益,维护市场秩序,促进公平竞争。
备案后特许经营者是否会提供市场份额保护政策?解答:备案后,特许经营者有时会提供市场份额保护政策,以保护加盟商的经营利益和市场份额。
备案后是否可以与其他特许经营者联合开展合作?答:备案后,加盟商如果想与其他特许经营者联合开展合作,通常需要经过特许经营者的同意和备案手续。
备案过程中可能存在一定风险,但通过预先了解和识别这些风险,您可以采取相应的预防措施,确保备案顺利进行。一些常见的风险包括法律合规风险、商标侵权风险、合作合同纠纷风险等。为了规避潜在风险,您可以寻求法律专家的意见,确保备案申请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。另外,与特许经营总部进行充分的沟通和协商,明确各方的权益和责任,也是降低风险的重要举措。